关于2019年春季提交毕业论文(设计)事
发布时间: 2018年12月11日
各教学站、点: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实践环节教学工作规范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要求,2017年春季(含)以前入学的专、本科学员,凡申请毕业均须撰写并提交毕业论文(设计)。为不影响学员按时毕业,现将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专科
专科学员的毕业论文(设计)由教学点组织辅导教师进行评阅,并以百分制给出成绩。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3月1日前:学员向教学点提交毕业论文(设计),需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八一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附件1)要求完成;
3月10日前:各教学点组织辅导教师对论文(设计)进行指导、修改、评定成绩;
3月15日前:各教学点将学员论文(设计)成绩录入《国家开放大学八一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单位对外公章,寄送或传真至八一学院教学管理处,逾期不予办理毕业审核。
二、本科
1.时间安排
3月1日前:本科学员向八一学院教学管理处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电子文稿,逾期将转入下期毕业审核;
3月15日前:修改论文(设计)、定稿;
3月31日前:将毕业论文(设计)终稿的纸质版(“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声明”需签字)寄至八一学院教学管理处;
4月20日前:采取远程视频或现场方式组织本科学员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2.论文(设计)提交
学员用于文献资料搜集、选题、调研及论文(设计)写作的时间不得少于五周。学员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八一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的要求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后,应将电子文稿提交至八一学院教学管理处(电子信箱为:互联网761476@163.com;强军网网盘帐号、密码均为761476)。论文(设计)经指导教师指导、修改并通过评阅后,学员须将毕业论文(设计)终稿的纸质版寄至八一学院教学管理处。
3.成绩评定
本科学员的毕业论文(设计)由八一学院组织教师进行评阅。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由两部分组成:指导教师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初评成绩评分标准》以百分制给出的初评成绩和答辩委员会根据学员答辩过程给出的答辩成绩。
4.论文(设计)答辩
本科毕业学员原则上均应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八一学院按照国家开放大学有关规定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组织毕业学员进行论文(设计)答辩。
5.申请学位的基本要求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学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每人只有一次申请学位的机会,对于申请学位的学员必须了解以下基本要求:
第一,达到学位外语要求后,再撰写学位论文(设计);第二,撰写学位论文(设计)前,学员须与八一学院教学管理处联系确认,并留下本人的联系方式,以便教师对学员学位论文(设计)的选题和写作过程进行指导;第三,学员在提交电子稿时,文档命名格式为“专业+学号+姓名+题目”,例如:“法学+1580101000000+张三+军人执行命令正当化的问题和对策”;第四,学位论文(设计)必须经过查重和答辩,其中论文(设计)字数要在10000字以上,查重率要低于30%,学位论文(设计)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三、注意事项
1.为方便论文(设计)的指导、修改,本科学员需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电子与纸质两种文稿,注明是否要学位并预留联系方式。其中非学位论文(设计)封面使用附件3格式,学位论文(设计)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排版装订样式(附件4)提交。
2.论文(设计)撰写严禁抄袭、剽窃、代笔等弄虚作假行为,有以上行为者经查实其论文(设计)成绩将做零分处理。
3.本文件的电子文本可到强军网网盘(帐号、密码均为761476)和八一学院微信公众号通知栏目中下载。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海丽
电 话:军线0201-803477,地方线010-66803477
传 真:军线0201-761750,地方线010-66761750
快递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汇龙森科技园15号楼八一学院
普通信函地址:北京市100176-28信箱 八一学院
邮政编码:100176
国家开放大学八一学院
教 务 部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日